經省政府同意,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制定并于11月10日聯合印發《海南省關于促進通用航空發展的若干支持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支持我省通用航空發展,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 據了解,《措施》的出臺,是為了針對性解決海南省通用航空發展存在的問題,支持通用航空產業發展,構建現代通用航空產業體系,發揮通用航空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支撐作用。 《措施》包括加強通用機場建設、加大通用航空運行支持、夯實通用航空發展平臺、鼓勵通用航空制造業發展、落實通用航空稅收減免政策、支持通用航空項目用地用海用林、擴大通用航空公共服務和生產應用、打造通用航空品牌以及“聚四方之才”推動通用航空發展等9條支持措施。 根據《措施》,我省將對符合條件的A類通用機場新建項目注資或補助最高為1000萬元、通用機場運行補助最高為250萬元/年、公共通用航空短途運輸航線補助最高為1.2萬元/小時;對事業單位獲批牽頭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設期內每年給予1000萬元科研經費補助。 該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將從其規定執行。 來源:海南日報 記者:邵長春 傅人意 通訊員:葉曉敏 值班主任:王凱 值班總監:史雅潔 內容審核:樊學玲 責任編輯:周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