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運輸部在2016年3月28日發布并于2018年11月16日修改的《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CCAR-61部R5),對獲取民用航空器商用駕駛員執照的申請人,做了詳細的航空知識要求。(CCAR是中國民航規章的英文縮寫,61是部號,R5是第五次修訂) 凡是從業的飛行員,都必須系統的掌握這些航空知識,在申請商用駕駛員執照的時候,必須通過了局方規定的理論知識的考試: 航空知識要求(a)航空法規: 與商用駕駛員執照持有人有關的規章條例(如CCAR-61);飛行規則(如CCAR-91);相應的空中交通服務措施和程序。 既然準備從事航空業,就要對跟自己行業相關的民航法了如指掌,明確自己飛行執照的權利和限制,清楚飛行運行規則。法盲很容易違規。 (b)航空器的一般知識: ①動力裝置、系統和儀表的工作原理及其功能; ②航空器和動力裝置的使用限制;飛行手冊或其他相應文件中的有關操作資料; ③航空器設備和系統的使用及可用性檢查; ④航空器機體、系統和動力裝置維修程序; 掌握飛機結構、運行原理和系統使用,在系統故障或緊急狀況下能做出準確的判斷,從而進行應急處置程序,確保飛行安全。 航空器的飛行手冊是航空器的使用說明書,明確使用限制,了解飛機性能,把控安全余度。 (c)飛行性能、計劃和裝載: ①裝載及重量分布對航空器操縱、飛行特性和性能的影響;重量和平衡計算; ②起飛、著陸和其他性能數據的使用與實際應用 ③飛行前準備和航路飛行計劃;空管飛行計劃的準備和申報;相應的空管程序;高度表撥正程序 ④外掛載荷對操縱的影響 掌握飛機性能,可以合理使用飛機性能。熟知飛行計劃可以避免空中航空器沖突。 (d)人的行為能力: 人的行為能力,包括威脅和差錯管理的原則; 人為因素與飛行安全有著密切的聯系,飛行事故中人為因素,是指直接或間接影響飛行安全的一切人為事件,主要表現為飛行員和飛行活動關聯者在飛行活動中發生的錯誤。 (e)氣象學: ①航空氣象報告、圖表和預報的判讀與使用;飛行前和飛行中氣象資料的使用和獲得氣象資料的程序;測高法; ②航空氣象學;有關地區影響航空的氣象要素的氣候學;氣壓系統的移動、鋒面結構和影響起飛、航路和著陸條件的重要天氣現象的起源和特征; ③積冰的原因、識別和影響;通過鋒區的程序;繞過危險天氣。 氣象條件對飛機的起飛、航行、降落以及其他各種飛行活動有不同的影響,飛機的設計制造和氣象條件也有密切關系。在實際工作中,航空氣象的主要任務是保障飛行安全,提高航行效率,在不同的氣象條件下,有效地運用航空技術。 (f)領航: 空中領航,包括航圖、儀表和導航設備的使用;對導航系統的原理和特性的理解;機載設備的操作 飛行人員在飛行中需要不斷地測定飛機相對于地球表面的位置,確定飛機航向、速度和高度,保證在預定時刻到達預定目的地,這就是空中領航 (h)飛行原理 (i)無線電通話: 目視飛行規則運行的通信程序和用語;如遇通信故障應采取的措施 在航校通常先進行一年的航空理論系統化的學習,結業以后經過考試通過才有資格獲得摸飛機的機會。 不過現在的培訓機構都是邊飛行邊學習的模式。總得來說這些基本的知識點都是職業飛行員必須要掌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