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銹鋼小直徑無縫鋼管適用于航空航天、機電、儀器儀表元件、醫用針管等。
1. 標記示例:
用12Cr18Ni9鋼制造的外徑為2.5mm,壁厚為0.5mm的鋼管,標記為:小鋼管12Cr18Ni9-2.5x0.5-GB/T 3090-2000
2. 奧氏體型不銹鋼管按力學性能分類:
①. 軟態 經固溶處理后的鋼管,其力學性能符合標準的規定,該狀態鋼管耐蝕性良好,便于加工。
②. 冷硬狀態 經相當程度冷變形加工的鋼管,該狀態的鋼管力學性能較高。
③. 半冷硬狀態 變形程度小于冷硬狀態加工成的鋼管,力學性能介于軟態和冷硬狀態之間,適合輕度加工成形。
3. 鋼管的外徑和壁厚見表2-36。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議,可供表2-36以外的其他尺寸的鋼管,尺寸偏差執行相鄰較大規格的規定。鋼管尺寸也可按內徑和壁厚或外徑和內徑供應。
鋼管外徑和壁厚的允許偏差見表2-37的規定。
注:當需方在合同中未注明鋼管尺寸允許偏差時,按普通級供應。
4. 鋼管的通常長度為500~4000mm.每批允許交付質量不超過該批訂貨鋼管總質量10%的長度不小于300mm的短尺鋼管。
定尺長度應在通常長度范圍內,全長允許偏差為+15mm.
倍尺總長度應在通常長度范圍內,全長允許偏差為+20mm,每個倍尺長度應留0~5mm切口余量。
鋼管一般以直條交貨,外徑不大于2mm的鋼管允許成盤狀交貨。鋼管兩端端面應與鋼管的軸線垂直,并清除毛刺。
5. 鋼管應按實際質量交貨,也可以按理論質量交貨。
6. 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熔煉分析)見表 2-38 。鋼管按熔煉成分驗收。
根據需方需求,經供需雙方協議,可供應表2-38以外牌號的鋼管。
如需方要求進行成品分析時,應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鋼管的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按GB/T222的規定。
7. 鋼管以硬態交貨。如需方要求軟態或半冷硬狀態交貨須在合同中注明。硬態交貨的鋼管不作力學性能檢驗。軟態鋼管的力學性能見表2-39。半冷硬態鋼管的力學性能由供需雙方協議。
注:對于外徑小于3.2mm,或壁厚小于0.30mm的較小直徑和較薄壁厚的鋼管斷后伸長率不小于25%.
8. 鋼管的表面應光亮、潔凈,不允許有折疊、裂紋和分層。允許有不超過壁厚公差一半的輕微缺陷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