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識別色
1. 識別色規定
根據管道內物質的一般性能分為8類,并相應規定了8種基本識別色和相應的顏色標準編號及色樣,如表1-29所示。
2. 基本識別色標識方法
工業管道的基本識別色標識方法,應從以下5種方法中選擇,如圖1-4所示,說明如下。
①. 管道全長上標識。
②. 在管道上以寬為 150mm 的色環標識。
③. 在管道上以長方形的識別色標牌標識。
④. 在管道上以帶箭頭的長方形識別色標牌標識。
⑤. 在管道上以系掛的識別色標牌標識。
⑥. 當采用圖1-4(b)~(e)所示方法時,兩個標識之間的最小距離應為10m.
⑦. 圖1-4(c)~(e)的標牌最小尺寸應以能清楚觀察識別色來確定。
⑧. 當管道采用圖1-4(b)~(e)所示方法時,其標識的場所應該包括所有管道的起點,終點、交叉點、轉彎處、閥門和穿墻孔兩側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標識的部位。
二、識別符號
工業管道的識別符號由介質名稱、流向和主要工藝參數等組成,其標識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介質名稱的標識。
a.用介質全稱標識。例如氮氣、硫酸、甲醇。
b.用化學分子式標識。例如N2、H2SO4、CH3OH.
②. 介質流向的標識。
a. 工業管道內介質的流向用箭頭表示,如圖1-4(a)所示;如果管道內物質的流向是雙向的,則以雙向箭頭表示,如圖1-4(b)所示。
b. 當基本識別色的標識方法采用圖1-4(d)、(e)時,則標牌的指向表示管道內的介質流向。
③. 介質的壓力、溫度、流速等主要工藝參數的標識,使用方可按需自行確定采用。
④. 標識中的字母、數字的最小字體,以及箭頭的最小外形尺寸,應以能清觀察識別符號來確定。
三、安全標識
1. 危險標識
①. 適用范圍
管道內的介質,凡屬于GB 13690-19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中所列的危險化學品,其管道應設置危險標識。
②. 表示方法
在管道上涂150mm寬黃色,在黃色兩側各涂25mm寬黑色的色環或色帶,如圖1-5所示。安全色范圍應符合GB2893的規定。
③. 表示場所
基本識別色的標識上或附近。
2. 消防標識
工業生產中設置的消防專用管道應遵守GB 13495-1992的規定,并在管道上標識“消防專用”識別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