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后歐盟統一頒布的EN10216-5《壓力應用無縫不銹鋼管》、EN10297-7《機械結構用無縫不銹鋼管》、EN10217-7《壓力應用焊接不銹鋼管》及EN10296-2《機械結構用焊接不銹鋼管》4個不銹鋼管標準中,外觀質量一節有幾乎完全相同的條款:
一、鋼管內外表面不得存在可目測到的缺陷。
二、鋼管內外表面必須采用規定的制造方法精整,包括經過適當的熱處理。通常這種精整所有表面瑕疵均已作了一致性的表面修整。
三、只能采用磨或刮削方法進行表面瑕疵修整,修整后修整部位壁厚不得小于最小規定值,所有修整部位應光順地過渡到鋼管的輪廓。
四、侵害到所規定最小壁厚的表面瑕疵必須判為缺陷,包含此類缺陷的鋼管必須判定為不符合標準。
五、僅在購方同意時才能允許對焊縫進行修補,修補應在熱處理前進行并經NDT。修補焊縫可添加或不添加填充焊絲,但添加焊絲僅適用于OD≥168.3mm的焊管。修補長度不得超過焊縫總長度的20%,并必須按所編制的焊接工藝評定規范進行操作。此條款僅為焊管標準所列。值得指出的是,筆者注意到:
①上述第(4)或第(5)條幾乎是歐盟所有其他鋼管標準,其中包括EN10216-1《室溫壓力應用無縫非合金鋼管》、EN10216-2《高溫壓力應用無縫非合金及合金鋼管》、EN10216-3《壓力應用細晶粒無縫合金鋼管》、EN10216-4《低溫壓力應用非合金及合金無縫鋼管》,EN10217-1《室溫壓力應用焊接非合金鋼管》、EN10217-2《高溫壓力應用焊接非合金及合金鋼管》、EN10217-3《壓力應用焊接細晶粒合金鋼管》、EN10217-4《低溫壓力應用非合金電阻焊管》、EN10217-5《高溫壓力應用SAW非合金及合金焊管》、EN10217-6《低溫壓力應用SAW非合金鋼管》,EN10296-1《機械結構用非合金及合金鋼焊管》,EN10297-1《機械結構用非合金及合金鋼無縫管》,EN10305-1《精密應力無縫冷拔鋼管》、EN10305-2《精密應力冷拔焊接鋼管》、EN10305-3《精密應力冷定徑焊接鋼管》、EN10305-4《氣和液壓系統用無縫冷拔鋼管》、EN10305-5《冷精整方或矩形焊接鋼管》、EN10305-6《氣和液壓系統用冷拔焊接鋼管》所有壓力應用、結構或機械應用、精密應用的無縫或焊管標準所共有的。
②唯一的區別是幾乎所有所列的非合金鋼管或非不銹鋼的其他合金鋼管標準中(除EN10305-1~6、EN10216-1、和EN10217-1外)大都還附加“有深度大于5%t或3mm(兩者較小值)的不連續性必須作修整,但深度≤0.3mm的瑕疵則不必作修整”的文字,而在所有不銹鋼管(及精密應用鋼管)標準中,是沒有這些文字的。顯然這是從保障不銹鋼的耐局部腐蝕性出發制定的十分必要的合理要求。除不銹鋼管以外,其他所有非合金鋼管均不具備抗腐蝕和局部腐蝕性,因而也就可允許表面存在0.3mm甚至更深的不連續性存在,可見這是一條十分重要的原則區別。
③EN10312:2003,即薄壁(t=0.6~3mm)水輸送用不銹鋼焊管標準的外觀質量一節中只包含上述第(1)、第(4)和第(5)條款,另有“焊接條件應嚴加控制以使焊縫熱色差最小而保證耐蝕性不致降低”的敘述。說明該標準所指薄壁不銹鋼焊管只要嚴格控制焊接參數就可以保證耐蝕性所要求的表面質量基本要求而無需另作精整。
④焊接不銹鋼管只要經過冷拔或冷定徑/精整都可以達到精密應用要求,其中包括方形及矩形焊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