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不銹鋼管JISG3459標準等大多數日本20世紀老標準及2004年前新修訂的JISG3446、3448、3459、3468等標準中對外觀質量都只有:“應筆直、兩端垂直于管軸線”;“內外表面精整良好,無有害于使用的缺陷”;有的加上“特殊要求可雙方約定”的簡約文字。2010年前后頒布的日標修訂版已基本采納了上述歐標的規定。此外老的JISG3447中曾明確規定:表面要用400目磨料細磨;食品工業用鋼管內壁Ra<1.0μm,外表面Ra≤2.5μm,焊縫外表面Ry<16μm。但是JISG3447--2015已取消了對Ra值的要求。

  


   德國舊版不銹鋼管標準嚴格來講,上述歐標頒布后,德國舊版DIN17455、DIN17456、DIN17457、DIN17458四項不銹鋼管標準都已被替代。只因歷史原因,國內外不銹鋼管流通中有時還會遇到按這些標準訂貨的案例。這些20世紀的版本中對表面質量的要求都比較簡單,也比較低。如DIN17457-85在5.8中曾規定:“除拋光類成品外,允許表面存在由生產方法決定的輕微不規則性,如凸起、凹陷或劃痕,但最小壁厚必須滿足要求”。法國核電用不銹鋼標準法國RCC-M壓水堆核電站核島設備建造規則中多項不銹鋼采購標準對表面質量都有明確的表面粗糙度要求,這顯然是為了確保其安全可靠性而附加的苛刻要求。其要害是對表面精整的嚴格要求。



  國標也許正是受上述日本、德國舊版標準的影響,我國不銹鋼管標準至今對表面質量要求仍遠低于新的歐標。例如:GB13296--2013仍在6.10中規定,在鋼管內外表面上,直道允許深度應符合如下規定:冷拔(軋)鋼管不大于4%t,且最大深度為0.2mm;熱軋(擠壓、擴)鋼管不大于5%t,且最大深度為0.4mm。不超過壁厚負偏差的其他局部缺陷允許存在,其要害是0.2mm或0.4mm深的直道或其他壓抗、麻點等這些由冷、熱拔或軋制生產方法產生輕微凹陷或劃痕,無須作精整修磨的非不銹鋼管低標準要求。GB/T14976--2012允許的直道深度為0.05~0.3mm(冷拔、軋)或0.5~0.8mm(熱軋、擴管)。GB/T12771--2008、GB/T24593--2009都允許“深度不超過壁厚負偏差的輕微劃傷、壓抗、麻點”存在。最近頒布的兩項核電站用不銹鋼管標準GB24512-3--2014和GB30813--2014分別與表所列M-3318和M-3314相對應,其中的表面粗糙度要求數值也看似相近。但是在要求Ra<6.3μm或12.5μm的GB24512-3中卻同時規定表面直道允許深度:“冷拔(軋)及機械加工管交貨,<4%t或0.2mm”;“熱軋(擠、頂、鍛、擴)管<5%t或0.4mm”,以及“深度<5%t或t=6.00mm時<0.3mm的局部缺陷允許存在”。法國核島用不銹鋼管采購標準對表面質量要求見表。目前國內核電用管也執行標準。由表可見,表面質量可能是國內核電用不銹鋼管制造質量尚不能滿足采購要求的主要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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