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五環化學工程公司工程設計標準:13-A32S-95 尿素廠X2CrNiMo25-22-2 不銹鋼的材料要求,本標準規定了X2CrNiMo25-22-2 尿素級不銹鋼材料的化學成分、機械性能、試驗和檢驗要求。本標準的要求適用于在鋼廠最終熱處理之后材料的全部厚度。設備制造完畢后,所有與介質接觸部分的材料滿足耐腐蝕要求的厚度為5mm。對于堆焊層,本要求適用于最終熱處理和機加工后,從接觸工藝介質一側表面的最低點量起,最小厚度為3mm。對于需要再次機械加工的堆焊墊片密封面,其堆焊層的厚度應增加。以使墊片密封面經加工后,需滿足要求的厚度最少為6mm。
一、材料一般要求應符合下列標準:
奧氏體不銹鋼材料應遵循:ASTM 或 ASME 第II篇 ,UNS NO8310 ,規范條例2038
德國標準: DIN 17440 或 DIN 17458
X2CrNiMo25-22-2 或W.S.N.1.4466
X2CrNiMo25-22-2 或W.S.N.1.4465
本標準應與有關的采購說明書一起使用,以便完全理解買方要求。
不銹鋼管子、板、棒等禁止由鋼材供貨廠商進行焊接修理。
二、 材料化學成分
鋼的化學成分應為:
碳:≤ 0.020% 、鉬:1.90~2.30、氮:0.10~0.16、鉻:24.5~25.5、鎳:21.0~23.0、錳:≤2.0、磷:≤0.020、硅:≤0.40、硫:≤0.015
奧氏體形成元素(鎳、碳、氮、錳)和鐵素體形成元素(鉻、鉬、硅)的平衡在最終熱處理和焊接后能獲得完全奧氏體組織(最高鐵素體含量0.6%)。
板材、型材、棒、鍛件和管子應在每件上任意抽查鐵素體含量。所有堆焊和焊接熔敷金屬至少應在面層每條焊道上抽查鐵素體含量。
三、休氏試驗檢查
1. 休氏試驗檢查必須按CWCEC工程設計標準 8-A10S-95進行。試板的位置、尺寸和休氏試驗試樣的尺寸符合CWCEC工程設計標準 8-A9S-95規定。
2. 符合第二章中所述化學成分并與工藝介質接觸的材料,經每個周期為48小時的5個沸騰周期試驗,所有周期腐蝕的平均值不應超過1.0微米/48小時(0.16克/立方米.小時)。
平均腐蝕值≥1.0微米/48小時(0.16克/立方米.小時)的材料應予判廢。
3. 如發現第四或第五周期的值超過第三或第四周期中較低值的50%時,應對試驗的試樣進行顯微檢查,并策略選擇性浸蝕的深度。這個深度是判斷材料能否使用的決定性因素。
4. 熔敷金屬也必須用休氏試驗的方法進行檢驗,但平均值并不作為能否接受或判廢的標準,而休氏試驗后的選擇性浸蝕深度才是決定能否使用的決定性因素。
休氏檢驗完畢后,取自休氏試驗試樣的顯微試樣必須按CWCEC工程設計標準 8-A10S-95 進行選擇性浸蝕和金相檢驗。該顯微試樣應取自休氏試驗試樣在放大十倍的顯微鏡下顯示出浸蝕最嚴重地方的橫截面。
下述材料的所有休氏試驗試樣必須進行選擇性浸蝕檢驗: 襯里板子、管束用管子、高壓汽提塔的液體分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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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A32S-95 尿素廠X2CrNiMo25-22-2 不銹鋼的材料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