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裝置,剛開始設計時,廠房內只有兩臺液化烴泵P-101和P-102,是操作溫度低于自燃點的可燃液體泵,因廠房內只有這兩臺泵,泵間距按普通泵間距設計,符合防火規范要求,沒有問題。后來,工藝設計條件修改,需在廠房內增加兩臺泵P-103和P-104,是操作溫度高于自燃點的可燃液體泵,設計人員直接把新增的泵布置在已有泵的旁邊,這是不符防火規范要求的。按GB 50160 防火規范:
①. 液化烴泵、操作溫度等于或高于自燃點的可燃液體泵、操作溫度低于自燃點的可燃液體泵應分別布置在不同房間內,各房間之間的隔墻應為防火墻;
②. 操作溫度等于或高于自燃點的可燃液體泵房的門窗與操作溫度低于自燃點的甲B、乙A類液體泵房的門窗或液化烴泵房的門窗的距離不應小于4.5m。
因此,在廠房內泵分別布置在不同房間內,增加了一堵防火墻,并保證兩個房間的門、窗距離不少于4.5m,見圖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