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材料化學成分
鑄鐵管件的磷含量應不大于0.40%,硫含量應不大于0.12%。
2. 力學性能
a. 抗拉強度
鑄鐵管件的抗拉強度應不小于1.4 MPa。
b. 硬度
當鑄鐵管件在切削、鉆孔有困難而發生異議時,應進行硬度試驗。要求管件表面硬度應不大于230 HB;管件中心部分硬度應不大于215 HB。
3. 工藝性能
a. 水壓試驗
管件應進行水壓試驗。水壓試驗壓力見表4-29。
b. 氣密性試驗
管件用于煤氣管道時,如需做氣密性試驗,其試驗方法由供需雙方協商規定。
4. 表面質量
管件內外表面必須光潔,不允許有裂縫、冷隔、蜂窩及其他任何妨礙使用的明顯缺陷。
受鑄造工藝的限制和影響,但又不影響使用的鑄造缺陷允許存在。
管件上局部薄弱處應不多于兩處。局部減薄后的厚度應不小于同口徑離心直管G級的最小厚度。受減小壁厚影響的面積應小于內腔截面積的1/10。
征得需方同意,局部缺陷可予修補。但修補后的管件必須重新進行水壓試驗。
5. 涂覆
a. 管內、外表面可涂瀝青質或其他防腐材料。若要求內表面不涂涂料時,則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
b. 涂料應不溶于水,不得使水產生臭和味,有害雜質含量應符合衛生部飲用水的有關規定。
c. 涂涂料前,管件內、外表面應光潔,并無鐵銹、鐵片。
d. 涂料涂好后,管件內、外表面應光潔,涂層均勻、粘附牢固,并不因氣候冷熱而發生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