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炬線及放空線的分支方向
支管管徑在DN50以上的,應由主管上方斜接,支管直徑不超過DN40者可由主管上方90°直接,如圖2.99所示。
二、公用工程管道的分支方向
1. 下列分支管,原則上由水平主管的上方引出。
①. 蒸汽管道;
②. 壓縮空氣;
③. 蒸汽凝結水管道(公稱直徑大于或等于50mm的支管應順介質流向45°斜接載凝結水回收總管的頂部);
④. N2等惰性氣體管道;
⑤. 小于DN40的水管道;
⑥. 燃料氣管道等。
2. 下列的分支管,可按照管道布置的方便方向,即可由水平管的上方或下方引出。
①. 大于DN50的水管道;
②. 大于DN50的燃料油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