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表是對各管道等級的支管連接形式作出具體的規定。
編制原則如下:
①. 支管連接表應按各管道等級的要求分別編制,支管連接形式相同的管道等級也可合并編制。
②. 支管連接應在保證管道安全運行、經濟合理的前提下選擇根部元件連接形式。
編制一般要求如下:
①. 1 1/2 in以下三通一般采用錐管螺紋或承插三通,除有縫隙腐蝕介質外,2in以上采用對焊連接三通。
②. 管道分支表依據開孔補強計算表,確定其焊接支管是否需要補強。
③. 2in及2in以上主管、2in以下的支管應優先選用半管接頭或支管臺。
④. 設計壓力大于6.3MPa的管道主支管為異徑時,不宜采用現場制造的焊接支管,宜采用三通,或在主管上開孔并焊接支管臺,當支管為等徑時宜采用三通。
⑤. 支管連接表的具體格式見表4-79及表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