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周圍發生危險、污染或便于回收利用,從設備、管系出來的油、水及化學藥劑等,都要進入各自漏斗,經埋地管道到處理系統。排往漏斗的排液管按PID圖要求布置;廠房地面、混凝土平臺、設備圍堰內、溝(坑)底面等設置地漏以收集污物集中處理。漏斗高出地面或平臺面,內設算子板或篩孔板,防止外部異物落入,造成堵塞;地漏略低于地面或平臺面和溝(坑)底面,地漏帶液封和算子板以防止竄氣和堵塞。其中對于有毒及易揮發的化學藥劑應采用密閉漏斗。地漏及布置見圖2.182。
布置漏斗位置時,應充分考慮下列因素:設備排液用的漏斗,應盡量靠近基礎;漏斗的布置應使到漏斗去的排液管盡量短;布置漏斗時,引至漏斗的排液管應不妨礙通行及不影響周圍閥門及儀表的操作;漏斗在不影響排液的情況應盡量少設;設備本體儀表及框架上為接收采樣管等排液處需設漏斗,且排液的管道末端必須接到地面的漏斗。
地面以上敞口管道向地面漏斗排液的布置,需要保證地上管道接口距離漏斗面以上一定距離,避免產生虹吸、倒流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