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廊管道配管設計的一般要求


①. 管廊上進出裝置的管道方位和標高應與相鄰裝置或全廠性管廊協調。


②. 對于分期建設的裝置,管道布置應符合分期建設的要求,如管廊上總管的端點采用法蘭連接或設置切斷閥門。


③. 全廠性管廊或管墩上(包括穿越管涵)應留有10%~30%的裕量,并考慮其載荷。裝置管廊宜留有10%~20%的裕量,并考慮其載荷。


管廊上大口徑管子可以排在管廊兩側靠近柱子位置,小管排在中間。管廊宜有10%~30%的預留空間,需要根據具體項目估計。如果預留的為大口徑管子,則空余的位置在靠近柱子的管廊一側,而不是中間預留,如果預留空間管子口徑未知,可中間空余。


④. 大直徑管道宜靠近管廊柱子布置,小直徑、氣體管道和公用物料管道宜布置在管廊的中間。大直徑管道盡量靠近管廊柱子布置,有利于管廊的結構設計,經濟合理。


⑤. 需要熱補償的管道宜布置在管廊一側,便于集中設置“II”形補償器。管子在進出管廊時,宜統一標高,并在管廊的側縱連系梁上統一支撐,見圖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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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溫管道的“II”形補償器應設在兩個固定架的中間。當有兩根以上高溫管道時,補償器應盡可能套著布置,且補償量大的管道布置在外側,如圖3.11所示。為不影響其他管道的布置,補償器應高出1000mm以上(或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在補償器的兩側應設導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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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采用II形補償器的液相、氣液相、蒸汽管道應設置放凈管。


⑦. 介質操作溫度等于或高于250℃的管道宜布置在上層;布置在下層的介質操作溫度等于或高于250℃的管道可布置在外側,但不應與液化烴管道相鄰。


⑧. 蒸汽、裝置空氣、氮氣、儀表空氣等公用物料管道及工藝氣體管道宜布置在上層。


⑨. 液化烴和腐蝕性介質管道宜布置在下層,但腐蝕性介質管道不應布置在電動機的正上方。低溫介質管道宜布置在下層。液化烴和腐蝕性介質管道布置在下層,一旦發生泄漏,不會影響到管廊上的其他管道,減小事故的危害。


⑩. 低溫介質管道、液化烴管道和其他應避免受熱的管道不應布置在熱介質管道的正上方或與不保溫的熱介質管道相鄰布置。


?. 工藝管道應根據兩端所連接設備管口的標高可布置在上層或下層,以便做到“步步低”或“步步高”。


?. 氫氣管道與其他管道共架敷設或分層布置時,氫氣管道宜布置在外側并在上層。


?. 電纜槽架和儀表槽架宜布置在上層,以便于分層管理。槽架的附近或正下方不應布置有熱影響的管道。


?. 氧氣管道與可燃氣體、可燃液體管道共架敷設時應布置在一側,不宜布置在可燃氣體、可燃液體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平行布置時凈距不應小于500mm,交叉布置時凈距不應小于250mm。當管道采用焊接連接結構并無閥門時,平行布置時凈距可取250mm。兩類管道之間宜用公用工程管道隔開。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和GB 50316《工業金屬管道設計規范》也是這樣規定的。


?. 管道上的閥門、法蘭或活接頭應靠近管廊梁布置。


?. 管廊上有坡度要求的管道,可采取調整管托高度、管托上加型鋼或鋼板上加墊枕等措施。


?. 管廊上排放系統總管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規定:管道宜布置在管廊的頂層或柱子上方;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且坡向分液罐;管道宜采用自然補償的方式;考慮到兩相流的特點,且有利于防振和降低壓降,公稱直徑等于或大于50mm的支管,應順介質流向45°斜接至排放系統總管的頂部。


?. 當管道直徑改變時,為保持管底標高一致,應采用底平偏心大小頭。


?. 支管的引出。


  a. 氣相介質管道宜從總管上部引出。


  b. 液相介質管道宜從總管下部引出。


  c. 泄壓總管或火炬總管上的支管應順介質流向與總管成45°斜接。


  d. 支管上若安裝切斷閥時,閥門應安裝在靠近主管的水平段上,見圖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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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廊界區管道接點及梯子平臺的設計


  進入裝置界區處的第一個管架宜作為固定架,在此處集中設切斷閥、儀表、盲板、平臺和梯子,如圖3.13所示。管子上的閥門布置在平臺兩側。有的項目為了方便操作閥門,還設計了閥門伸長桿。


  界區閥門附近一般有排凈閥門,有的項目為了便于操作維護這些閥門,在這一跨管廊管道底部通鋪了箅子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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