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不銹鋼塔與其關聯設備如進料加熱器、非明火加熱的重沸器、塔頂冷凝冷卻器、回流罐、塔底抽出泵等構成一組,宜按工藝流程順序,靠近布置,必要時可形成一個獨立的操作系統,設在一個區內,這樣便于操作和管理。
②. 不銹鋼塔的一側宜設置檢修場地或通道,人孔宜朝向檢修側。要考慮:塔的安裝位置,運輸路線和運輸方法;塔的安裝方法,塔的定位及其周圍空間;裝配塔內構件(塔盤等)進出的空間。
③. 不銹鋼塔和立式容器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單排布置的塔和立式容器,宜中心線對齊或切線對齊;直徑較小、本體較高的塔和立式容器,可雙排布置或成三角形布置;直徑小于或等于1m的塔和立式容器宜布置在構架內或構架的一側。
④. 沿管廊布置的塔和立式容器,如管廊上方無設備,宜布置在管廊的兩側。如管廊上方有設備,應在管廊的一側留出管廊上方設備的檢修場地或通道。
⑤. 塔與管廊的間距要求
a. 在塔與管廊之間布置泵時,應滿足泵的操作、檢修和管道布置的要求。應在塔和管廊之間布置管線,在背向管廊的一側設置塔的人孔、手孔。
b. 塔和管廊立柱之間沒有布置泵時,塔外壁與管廊立柱之間的距離一般為3~5m,不宜小于3m,一般在此范圍內,設置調節閥組和排水管線等。
c. 塔和管廊立柱之間布置泵時,可能泵的驅動機仍在管廊內,泵的進或出口在管廊外,這時泵的基礎與塔外壁的間距,應按照泵的操作、檢修和配管的要求確定,一般情況下,不宜小于2.5m。
⑥. 塔與塔之間或塔與其他相鄰設備之間的距離,除應滿足管道、平臺、儀表和小型設備等布置和安裝的要求外,尚應滿足操作、檢修等的需要。兩塔之間的凈距不宜小于2.5m,以便敷設管道、設置平臺和獨立基礎。如采用聯合基礎時也可減小,但不宜小于2m。當相鄰的兩塔,使用相同標高的平臺時,兩塔之間凈距離大約為2m,當平臺標高不相同時凈距離應是2.5~3m,從而確定相鄰兩設備的中心間距,以使各自平臺不相重疊。
⑦. 分餾塔頂冷凝器、塔底重沸器與分餾塔,以及其他與主體設備密切相關的設備,可直接連接或靠近布置。
⑧. 對于布置在構架上的分段塔,當無法使用機動吊裝機具時,應在構架上設置檢修吊裝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