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1.14是某裝卸站鶴管的不合理設計,同一個鶴位的兩個鶴管距離布置成了4m的不合理設計,造成車棚(雨棚)、安全島等比正常大很多。汽車雙側裝卸車棧臺,兩個鶴管屬同類設備,物料介質也相同,可以相鄰布置,同一鶴位相鄰兩個鶴管的距離只要滿足鶴管正常操作和檢修要求就可。


  GB 50160《石油化工企業防火規范》內規定:可燃液體、液化烴的汽車裝卸站,裝卸車鶴位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4m,雙側裝卸車棧臺相鄰鶴位之間或同一鶴位相鄰鶴管之間的距離應滿足鶴管正常操作和檢修的要求。液化烴汽車裝卸棧臺與可燃液體汽車裝卸棧臺相鄰鶴位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8m。GB50160規定了鶴位之間的距離,并提出對于雙側裝卸車棧臺同一個鶴位可以布置2個鶴管。


  GB 50183《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規定:汽車裝卸站裝卸車鶴管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4m;裝卸車鶴管與緩沖罐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5m。GB50183規范的字面沒有區分“鶴管”與“鶴位”的概念。


“汽車裝卸車鶴位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4m”,這個距離是不展開時的間距。這個“4m”指的是兩個“鶴位”之間的距離,而不是指兩個“鶴管”之間的距離,一個鶴位可以有數個鶴管,鶴管可以相鄰布置。鶴管之間的距離只要滿足正常操作及檢修即可。鶴位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4m。這個4m,主要考慮車身寬度需要,在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有規定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m。如果鶴位之間是不小于4m的距離,就可以使消防車通過。


  如圖11.14所示的布置,在同一個安全島上同一鶴位的兩個鶴管完全可以就近布置,不用分開 4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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